指匠情挑

主演:莎莉·霍金斯,查尔斯·丹斯,艾美达·斯丹顿,布隆森·韦伯,Tim·Preece,鲁珀特·伊文斯,米歇尔·道克瑞,伊莲·..

导演:Aisling Walsh

类型:艺术片

年代:2005英国

  • 七七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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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0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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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带以上属于天神,
腰带以下都属于魔鬼;
——《李尔王》
(1)缠绕在指尖的阴谋与爱情:
第一次讲述:苏的故事
我叫苏,在能看到断头台的贼窝里长大,我母亲也被吊死在那里。有个”看得见风景的窗户“真好,每到行刑日,我们总能小赚一笔。所有的成人都在那可怕的一刹闭上眼睛,只有我,和萨克斯比大妈,眼睛眨都不眨。萨克斯比大妈,我最亲的人,只收了两周照顾费用就养大了我,如果这不叫爱,那什么才叫呢?我在偷来的绣花手绢上勉强学会认几个字母,可我的世界照样丰富多彩、生活无忧无虑。直到有天深夜,“绅士”突然来访……
“绅士”是赌棍理查德·瑞佛士的绰号,这位裁缝之子长了一张迷人的俊脸,还能画上几笔,但他显然把才华用错了地方,话又说回来,谁能抵挡我们伯路街肮脏、肆意的堕落快意呢。“绅士”交了好运,找到一只待宰的羔羊,她有四万镑财产,一旦结婚就能得手,现在他需要一位女佣,里应外合。计划成功,我可得到三千镑。这是一笔能把我们乐晕过去的巨款。据说这个女孩从小生活在深宅大院,单纯得象只无辜的鸽子,骗取她的信任不难,可我无心多问了一句:“计划成功之后,她会怎样?”“她会被送进疯人院,跟她亲爱的母亲一样。”“绅士” 回答。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哪怕当时,我还什么都没做。可钱的诱惑明摆着,我不想让萨克斯比大妈失望。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我这个蹩脚女佣在高尚淑女的面前也没漏馅儿。唯一讨厌是她阴沉的舅舅,幸好他们整日关在书房里忙乎,那里是禁区,我也愿意离得越远越好,文字的东西向来与我无关,我不认识它们,它们也不认识我。
莫德,看上去如此柔弱、矜持、高贵、温柔的莫德,对她即将陷入的阴谋一无所知。她对我那样好,好得象姐妹,甚至,睡觉,也需要我在身边才能安稳。她慷慨送我自己的旧衣服,我穿上,也象个……小姐了。如果不是“绅士”突然到访,我不知道这一个月我过得有多快乐。而现在,行动的日子快到了。每时每刻我都在矛盾中煎熬,眼看莫德被这个无耻之徒的伪装深情吸引,一张无形的网正在收紧,我总忍不住在心里大喊:“别相信他,远离他,快!”可表面上,我若无其事,必须扮演一个合格的贴身女仆和一个心怀鬼胎的同谋者。
终于,“绅士”向莫德求婚而她接受了,私奔的日子就定在明晚。这一夜,是我和莫德最后的“和平之夜”,可怜的小女孩惊惧得象个孩子——对外面的世界,对即将开始的婚姻生活,对爱情这层面纱、还有面纱掩盖下那陌生男子的脸。她怯怯问我新婚之夜会发生什么?我无法回答,只能紧紧拥住她,然后,一切自然而然发生了,我们的手指,知道它们的去向,抚摸,并探往那神秘的最深处……
第一缕晨光照耀进来,我无法面对枕边的莫德,如今我算是她的什么呢?爱人,仆人,抑或是,敌人。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我们成功逃离布莱尔庄园,莫德和“绅士” 秘密举行了婚礼。这局棋只剩下最后一着:等待莫德发疯。在我们暂时栖身的乡间农舍里,她日渐憔悴,向往的伦敦之行成了泡影,彬彬有礼的绅士成了粗暴占有她贞操的恶棍。她只有我,而我,打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背叛她。
我身上穿着她最好的衣服,领口别着她最爱的胸针,她一遍遍打扮我,甚至不准我脱下,于是我就穿着。可怜的莫德,这就是她的命运啊,在疯人院降生,又回到疯人院去。我不是没想过要解救她,可“绅士”警告我,别忘记自己的身份,一个贼窝长大天生的贼,没人会相信我的话。医生鉴定那天我仍是哭了,描述我的女主人如何反常,如何符合医学上有关“发疯”的行为症状。“请你们一定好好待她”,这是我唯一能说的。医生面面相觑,答应了我:“莫德小姐真是幸运,有你这样一位忠仆。”
最后一天终于到来,“绅士”说我们这就启程去伦敦,美好的生活即将展开,有无数的酒会、舞会在等着我们。而我知道,这辆马车永远抵达不了伦敦,它会在一幢建筑物前停下,如果莫德童年的记忆依然清晰,就会认得,十年前,她舅舅就是从这里把她领出去的。
马车停了,前两天到访过的医生前来迎接:“瑞佛士太太,请下车。”
没有人答应,空气仿佛凝固住了。不对,他这话是冲着我说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几个膀大腰圆的帮手就把我架下马车。“不,你们弄错了,我不是瑞佛士太太!” 马车上的一对男女不动声色,只那样直直地看着我。刹那间我明白,真正待宰的羔羊是我!这个演技高超的婊子,她一直在骗我!
第二次讲述:莫德的故事
可怜的苏,她以为她了解我,她以为我纯洁无辜,可我的世故复杂是她绝未猜想到的。我在疯人院长大,深夜凄厉的喊叫声是我童年的催眠曲,凶狠的护士是我慈爱的老师和玩伴,假若不是有一天,一位面容阴郁的绅士突然来访,我想我在疯人院里的幸福生活,会一直持续。这个男人号称是我死去母亲的哥哥,把我带回了布莱尔庄园。
舅舅说他自己是“毒药收藏家”——关于人心和欲念的毒药。我十二岁时,他便开始一点一滴向我灌输毒药,使我逐渐对我所读的内容无动于衷,成为他的图书管理员,在他视力渐失后,成为他的眼睛。我的阅读,渐渐和舅舅的藏书室一样,在伦敦和巴黎的地下书店享有盛誉。人们传说,一位纯洁少女面无表情的阅读,会给粗俗的淫秽文字增添多少精妙的挑逗。小客厅里不定期举行的聚会,多是从伦敦赶来的书商,有一天,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是来给舅舅整理的书目画插图的。
理查德先生,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他是一条冲我而来的蛇,可我无法拒绝他,或者说,我喜欢玩这个游戏,至少给我沉闷幽闭的乡间生活带来消遣,血液里母亲遗留给我的不羁因子在隐隐咆哮,我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假相,包括一个单纯高傲的淑女莫德。总有一天,我将挣脱桎梏,逃离这个关押我多年、真正的疯人院。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我一无所知,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从两个“疯人院”生还的人,能在任何地方生存,我坚信这点。
我跟“绅士”一拍即合。他坦陈是来勾引我的,可直觉告诉他那不会成功,于是他决定把整个计划和盘托出,我真不知道自己结婚后能得到这么多遗产,哪怕被“绅士”分去一半,重要的是,我有了自由——意志和金钱,双重的自由。
这就是“绅士”物色的新女佣?她的伪装和她的屈膝礼一样蹩脚。但我渐渐习惯了她,习惯了她的活力,她的温暖,她不再只是一个邪恶计划里的替罪羊,而是一个有过去、有爱憎的女孩。但为了逃出布莱尔,我必须轻视她、欺骗她,直到有一天,成为她。
先是冰冷的心,然后冰冷的躯体,它们都在渐渐“舒醒”,眼前的文字竟然也有了反应,十几年来第一次,我面红耳赤、心跳不止。那一晚我有充分的“预谋”,文字的经年教唆把我培育成老到的“惯犯”,可苏还以为我傻到对欲念的源头一无所知,她的手指引导着我,正如我的想象引导着她,共赴那摄人心魄的巓峰一刻。
醒来,她回避我胸前激情的见证,这个婊子,她把我当什么呢?动摇的决心再一次被提醒:“不,别傻了,这都是计划外的,没有爱,只有骗。她为骗你而来,所以活该被骗!”——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直到疯人院的医生认定她有妄想症,因着对一个女仆的情欲,恨不能合而为一。
苏被架走了,她会把我母亲的遗传、我舅舅的猥亵、我的名字,通通带进疯人院。我,作为崭新的苏,获得了自由。
只是我没想到,自由径直降落到伦敦的贫民窟,而不是我想象中的整洁寓所、高尚社交。我抛弃了苏,以她的身份存活,可她又是谁?一切变化来得太快,我无法承受……
第三次讲述:萨克斯比大妈的故事
欢迎回来,莫德,你是在这里出生的。当年从布莱尔逃出来那位女士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玛丽安,她从伯路街一个帮人解决难处的女人那里打听到我的名字。她有什么难处呢?要打掉腹中骨肉。可是太迟了。她像只惊慌的小羔羊,害怕她的爸爸和哥哥——就是你的舅舅。我在壁炉旁给她铺了床,就像我给你做的一样,她就在这里生下了孩子。然后我们听到马车声,接着是猛烈地拍门声,你舅舅找到这里。玛丽安在哭泣:“我要给她取名,我一定要给她取名,不要我这受诅咒的名字,要一个平淡无奇的,我要叫她……苏。”
所以莫德,你是我的孩子,和苏同一天出生。玛丽安一遍遍哀求我照料她的孩子,别让她再遭受自己的痛苦,只有铁石心肠才能忍心拒绝。于是,开门的刹那我把另一个婴儿,就是你,莫德,塞进玛丽安的怀中,让她哥哥以为那是她的孩子。你成为一个淑女,玛丽安的女儿成为一个贼,命运的玩笑不是很公平吗!
我终于找回了你。
第四次讲述:观众的视角
可以说,这是个“计中计”的连环故事,惊险不断,意外频生。萨克斯比大妈早就决定牺牲一手带大的苏,可再周密的计划也难免出意外,尤其,爱,是最不愿被面对也最危险的意外——莫德和苏之间的爱、萨克斯比大妈对苏的爱。人性向善的一面哪怕在最污秽的泥潭也倔强抬头。渴求往往换来徒劳,你决定抛弃,它却如影随形。所谓爱,更多表现为魔性而不是神性,专门嘲笑、驾驭、蹂躏脆弱的人性。
四万镑的诱人财产原来留给苏和莫德,在她们年满二十岁那天就能拥有。萨克斯比大妈一天天在日历上划着日子,走投无路的莫德渐渐显示出坚强泼辣的一面,也许她本来就该是伯路街的女儿。可伯路街生活经验是多么有用的一课,没人能比在疯人院里苦苦挣扎的苏更明白,她终于逃出疯人院,重回伯路街。
所有的人都聚齐了,真相大白。真相真的大白吗?不,至少“绅士”还不知道莫德就是萨克斯比大妈的亲女儿,苏还不知道萨克斯比大妈为自己的女儿牺牲了她。这场敌我身份不断变化、尔虞我诈的致命游戏开始失控,莫德错手杀死了“绅士”,萨克斯比大妈挺身为女儿顶罪。象小时候一样,那扇“看得见风景的窗户”面前站着苏,萨克斯比大妈行刑的一刻,她的眼睛眨也不眨。
布莱尔庄园物是人非。舅舅死了,终年紧闭的窗帘拉开,满架子“毒药”不见踪影。阳光沐浴下,一位少女的身影沉静芬芳,她就是莫德,盛开为一朵百毒不侵的妖艳之花,如今她也开始制造“毒药”,以此维生,并在纸上用最热烈的字句,描绘她对一位女性的狂野之爱,等待她的苏,回来找她。
(2)关于故事背景的几点说明:
一、作者及作品
萨拉·沃特是典型的学者型作家,先后在肯特大学和兰凯斯特大学攻读英国文学,其研究领域是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历史小说,曾在许多刊物上发表关于性别、性和历史的文章。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她对19世纪的伦敦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开始撰写小说。丰厚的学养和严谨的学风赋予其作品非同一般的逼真细节,成功把读者带回十九世纪的伦敦,仿佛也闻到了那股“热辣辣臭哄哄的伦敦味。”《南茜情史》(又名《轻舔丝绒》Tipping the Velvet)、《吸引力》(Affinity)、《指匠情挑》(Fingersmith),三部与同性恋有关的作品都大获成功,倍受媒体和学术界的双重赞誉。保守的BBC接连将其两部涉及敏感内容的作品搬上银幕,在新生代作家中至为罕见。
与专注描绘女同心理和情感变迁的《南茜情史》相比,《指匠情挑》更象一部悬疑小说,欺骗和阴谋是主旋律,同性恋情节作为“副歌”若隐若现,实际却是情节发展的幕后“推手”。莫德和苏,这对命运交错的两生花,她们的爱情,仿佛出生那一刻便已注定。影片中反复出现莫德那一抽屉镶满珍珠的精致手套,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她俩的象征。莫德是手套,苏是那一粒粒晶莹剔透的珍珠。莫德不止一次称呼苏为“我的珍珠”。俩人第一次情感确认,也是苏主动脱去莫德时刻不离的手套,在一段女同情感里面,手套显然担当了类似“处女膜”般的贞洁记号。舅舅严格规定必须戴手套才能进入藏书室,这一男权世界的枷锁,在女性情爱之间,成为欲念的突破和见证。去疯人院之前,苏偷偷藏起一只莫德的手套,当她在疯人院里受尽凌辱,这只手套既是无情嘲笑,又是唯一的精神慰籍。爱情,哪怕把自己葬送掉的魔障爱情,仍无法割舍。
书名《Fingersmith》,包含多层双关语。手指,Finger,必须伸进一双双手套。舅舅的藏书室地上钉有一个严厉的“手势”,警告任何人不能越过此界,靠近他那些珍贵的绝版淫秽书。莫德在逃离布莱尔庄园的当晚,不但越了界,还把所有的藏书都撕个粉碎,为自己多年的隐忍出了口恶气;为一生凄苦,无法争取恋爱婚姻自由,被自己的父亲和哥哥视为耻辱送进疯人院的母亲报了仇。也象征着无情榨取女性青春的虚伪男权一朝崩溃,女性理想国建立的可能。影片末尾,终于了解事件所有来龙去脉的苏回到布莱尔庄园,莫德笑着对苏说,还记得这个“手势”吗?苏往地上一看,那昔日声色俱厉的手势如今嬴弱不堪,苏的裙裾轻轻拂过……此一镜头,举重若轻,意味深长。
smith,是苏以女佣身份来到莫德身边所用化名。可Finger和smith连起来,又是十九世纪对pickpocket(小偷)的别称,多指技艺高明、从未被抓住过的小偷。在贼窝里长大的苏,其实就是这样一个Fingersmith,并凭借这一技艺,偷取疯人院看护的钥匙,逃出生天。间接词汇的含义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有出奇不意的演变和延伸,Fingersmith也不例外,任何与手指有关、极具天赋的能工巧匠都可被称为Fingersmith。有谁能比用纤巧秀丽的字体抄写黄色小说的莫德,更适合Fingersmith这一称号的呢。苏和莫德,这对同一天出生的少女,被无形的命运之手牵引,注定一生纠缠不休。
二、维多利亚时代的地下文学
理解《指匠情挑》整个剧情的关键,是莫德舅舅那阴森昏暗的藏书室。道貌岸然上流社会的绅士把自己妹妹的遗腹子从疯人院接回来,目的何在,观众可能也跟剧中的小莫德一样,以为:“您将把我培养成一位淑女。”听到这天真的回答,舅舅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纠正说:“不,我要把你培养成我的图书管理员。”从此,莫德身陷人类因禁忌而加倍分泌的欲望海洋,任由它吞噬一位少女起码的羞耻感,这也是理查德一看见莫德就决定放弃勾引计划的原因。面对活色生香“爱之器”的文字和插图无动于衷的少女,其罕见的冷静和冷漠震撼了他。对这样的女子而言,他那套对付不谙世事浪漫淑女的挑逗手段,显得太小儿科,毫无把握打动人心,可这次计划他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飞快地调整计划,转而与莫德联手,因为他知道人性总有弱点,找到这个弱点,你便攻无不克。“绅士”的绰号不是浪得虚名,他清楚莫德不喜欢自己,也洞察到两个女孩之间暧昧的吸引,却并未因此要挟莫德成其好事,反倒愿意自己受点皮肉之苦,染红床单伪装新婚之夜莫德失贞。难怪萨克斯比大妈说苏的父亲哥哥不地道,哪有我们伯路街的“绅士”这么有风度。
作者萨拉·沃特显然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地下文学非常熟悉,莫德舅舅、时常来访的伦敦书商们,还有给禁忌文学画插图的“绅士”,就是当时地下文学流通网的一个缩影。維多利亚時代是性禁锢十分严酷的时代,与此同时,性文学作品的产量却很惊人,这反映了当时的一种社会需求:压力越大,反弹越大。禁欲的结果往往是变本加厉的纵欲,甚至是畸形的纵欲。我想莫德舅舅的藏书里少不了萨德的作品,而这位声名狼籍的色情文学大家深知自己的作品“太不道德,足以腐蚀魔鬼”。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近墨者黑”的少女莫德被舅舅灌了多少“毒药”,以至练就铁石心肠。倘若不是遇到苏,她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一丝生命的活气。
关于两位少女之间的情愫渐生,影片拍得很唯美,“蕾丝边”的比喻再恰当不过:层层叠叠的裙裾一一剥落,束缚身体的胸衣腰衬全都解开,莫德全身赤裸,等待苏给自己换上柔软的睡衣,这是相当强烈的感官刺激过程。首先是心灵的解放,继而开启双眼,看到对方身体的同时也感到自身肌肤下涌动的欲念,确定并鼓起勇气牢牢抓住这代表禁忌的存在。当时上层社会的小姐夫人大概都象莫德这样在贴身女仆面前裸露躯体而不以为意,因为她们并未把眼前的仆人当成一个有完整情感和思想意志的人,只是一个工具罢了。反之亦然,在女仆们眼里,太太小姐们就算全身脱光,也穿着最后一件衣服——她们不可逾越的身份。问题苏从未在心理上当自己是真正的女仆,莫德自始至终也非常清楚苏的真实身份,她俩之间从一开始,就彼此“裸露”了。
苏的存在就象一剂解药,被毒药麻痹的心灵开始复苏,纸上无意义的词句全变成强有力的诱惑和教唆……莫德终于迎来新生,哪怕这新生在卫道士口中被斥为堕落。
三、狄更斯式的艰难时世
从不同角度讲述同一个故事,并不新鲜。《指匠情挑》的高明处在于后一种讲述总是完全推翻前一种讲述,不断摧毁观众的预设立场,不留一点情面。到最后,我们也跟沦落伯路街的莫德一样,放弃抵抗,接受眼前匪夷所思的一切。这是作者和观众之间一个心理较劲的过程,高明的作者会让观众输得心服口服,从这个意义上说,萨拉·沃特做得很好,一丝不苟的研究工作让她的文字如虎添翼。前两部分是哥特式惊竦,结尾部分变成狄更斯式写实,其中过渡,自然流畅。尤其最后一部分,既是结局也是源起。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个故事?萨克斯比大妈为什么先是忍心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疯人院(她又不知道将来莫德会被舅舅接回布莱尔庄园),后又狠心让自己的养女成为牺牲品,葬送于疯人院(她也无法预见苏有本事逃跑)?为了一纸四万镑的遗嘱她能耐心等待二十年,运筹帷幄一盘凶险莫测的棋局,这个伯路街的女“老大”究竟在想什么呢?关键的一刻为什么又会良心发现,笑对屠刀?
以上所有,狄更斯早在自己的小说里,一次次给予解答,不厌其烦。博士论文即有关十九世纪伦敦风貌的萨拉·沃特深得其精髓,于是,我们看到《指匠情挑》第三部分,变成一幅典型的“狄更斯式”生活画卷。关于伦敦贫民窟没有人比这位写实主义大师看得更清晰更深刻:“道路狭隘肮脏;店铺住屋败落;人们面貌丑陋,衣不蔽体,潦倒邋遢,酒气熏天。整个地方都是犯罪、污物、苦难充斥……” 是的,贫穷,无遮无拦、无依无靠、无望无终的赤贫,是导致所有的阴谋和罪行被精心策划的“元凶”。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得知真相的莫德咒骂萨克斯比大妈和她代表的伯路街“恶毒、卑劣”时,“绅士”一把将莫德拎到门口,指着满地泥泞的穷街陋巷咆哮道:“这才是卑劣!穷困!有钱的生活你都觉得苦闷,你来试试没钱的,一个星期的伯路生活就能让你下定决心!”
《指匠情挑》的故事发生在1862年前后,这里有个很好的“参照物”——狄更斯最后一部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描述的正是1865年的伦敦贫民区。BBC也改编了这部小说,专门制作了一部介绍时代背景的“创作特辑”,对我们把握那个遥远的噩梦时代多有助益。那时候许多穷人毗河而居,涨潮时潮水会涌进他们的屋子底下。使用厕所时(厕所就是底下有支柱的小隔间),潮水进来就会把排泄物冲走。肮脏泛滥的同时疾病肆虐,这是当时人们的生活,放到今天很难想象。有时泰晤士河的臭气熏天,下议院不得不休会,因为贵族们再也忍受不了那呛鼻的气味。一条洁净的河流经伦敦,扩展为浑浊的河口,抚育生命的同时将人类制造的各种残物冲入大海……狄更斯把这看成是人生的一种比喻,在小说中用各种故事反复探讨被这条河腐化的道德人心。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没有社会安全系统,为数众多的妇女靠捡伦敦的破烂为生。无法谋生的人会饿死,或是被迫进救济院,他们害怕沦落到这种命运,于是开始从事一些“令人不快”的行业。萨克斯比大妈“坐阵”的贼窝就是其中的一群,她收养弃婴并非出于好心,不过是等他们长大培养成一个贼为自己所用罢了,就象《雾都孤儿》里“机灵鬼”把奥里弗带去的贼窝一样。
也许有人会认为,那时候都有救济院了,不错呀,穷人也不是无路可走。可是想一想救济院的设立概念:没有人应该进救济院,人人都该时时以救济院为戒,这样就不敢怠惰,你会工作、储蓄,你会勤俭节约。可见救济院与其说是一种拯救,不如说是一种惩戒。它出于一种严厉的理想,而未将现实列入考量,比如人会变老、生病、因为工业意外而失去手脚等等。越来越多进入救济院的人,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不肯工作,难怪受访学者感叹说,那是一个可怕的世界!大家认为如果穷人肯努力,就会得到收获,找到差事,因此不该接济他们。一些优渥之人,固执认为穷人活该。狄更斯另一部小说《圣诞颂歌》里的史古奇先生就完全拒绝施舍,他说,就让他们饿死,借此减少过剩的人口。还进一步阐述:饥荒与传染病只有穷人受到影响,这实际上是人类去芜存菁的得宜方式。
是不是很耳熟?当今中国社会,这样的言论不绝于耳。谁说历史不会倒行逆施。
萨拉·沃特用一支笔带我们返回的,不光狄更斯的英国,还有夏洛蒂·勃郎特的英国。苏在疯人院经历的一切,不正是《简·爱》里罗切斯特妻子曾经遭受的,“用鞭子抽她,用冷水浇她”——这便是那个时代所谓的“专业治疗”。我不知道当时的英国,有多少无辜的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就象人们传说的那样:绅士们密谋把自己妻子关进疯人院以获取其财产。至少,不会是个案,才能成为长期吸引小说创作者的一个隐晦兴奋点。
学者总结狄更斯人生的一段话,也能用于总结苏的人生:“中心印象是垃圾堆,肮脏的泰晤士河,出了差错的热情……全是人生抽丝剥茧的一部分。这当中有闪烁的光芒,但当你以颜色的角度观察,它是深棕色。”也许感同身受的立场,使作者不忍笔下人物坠入命运的深渊无法救赎,《南茜情史》和《指匠情挑》全都有一个童话般的光明结局。苏的人生,在遇到莫德之后褪去滞重,仿若时光倒流,返回婴儿期的象牙色——她们本该拥有、却阴差阳错失落的美好颜色。
(3)重返伊甸园
莫德曾在舅舅的小客厅里面对众多书商,朗读过这样一段话:“他们聚到一起,他们的罗曼史不同寻常,那些出人意料之处更使它增添了魅力。当旭日染红天空,鸟鸣掀开夜幕,他们便将离开。”
只要把“他们”换成“她们”,即是苏和莫德故事的写照。
设想一下,伊甸园里没有亚当,只有夏娃和伊娃,和一条大胆诱惑、总带来有趣消息的蛇,结局会不会是这样:从此,公主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
注:文中关于“Fingersmith”的解释,参阅了豆瓣网友igni的文字《情挑指匠》(http://www.douban.com/review/1149262/),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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